新华社记者桂涛 杨晓静
一度推迟的“脱欧”协议投票表决将于15日在英国议会下院举行。英国政府与欧盟达成的这份协议能否在议会通过,将决定英国“脱欧”的最终命运。
英国舆论认为,协议在议会获得通过势必面临阻力,但是并非无望。这份“脱欧”协议可能在许多人眼中并非最好选择,然而的确是“最不坏”的选择。
目前在执政的保守党内部,以及在保守党与反对党工党之间,在保守党与政治盟友北爱尔兰民主统一党之间,在英国与欧盟之间,均存在政治博弈。可以说,英国“脱欧”前景仍错综复杂,主要存在“有协议‘脱欧’”“无协议‘脱欧’”和“不‘脱欧’”三种可能。
首先看“有协议‘脱欧’”。若议会下院投票通过“脱欧”协议,英欧双方将落实协议规定的“分手费”、过渡期等内容,这份协议将为“后‘脱欧’时代”的英欧关系塑形。若议会下院投票否决“脱欧”协议,则将出现几种前景。
为防止英国在3月29日正式“脱欧”日期之前出现“无协议‘脱欧’”情况,议会下院已经决定,一旦“脱欧”协议在15日投票中被否决,首相必须在3个议会工作日内(21日之前)给出替代方案,由议会下院重新表决。
根据当前形势,如果目前“脱欧”协议遭议会否决,首相给出的第一种替代方案可能是重新与欧盟谈判。然而,欧盟方面已经明确表示,不会与英国就包括“备份安排”在内的“脱欧”协议重新谈判。在不推迟3月29日正式“脱欧”日期的前提下,英欧恐难及时达成新协议。
第二种替代方案则是解散议会、重新大选。提前大选可在两种情况下出现,即首相为摆脱僵局提出提前举行大选,或由反对党领袖在议会下院发起对政府的不信任投票动议、经下院投票同意,提前举行大选。工党领导人科尔宾表示,将在“胜券在握”之时提起对政府的不信任动议。而“脱欧”协议在议会被否决之时正是首相最羸弱、反对党“胜券在握”之时。
第三种替代方案是再次举行全民公投,将“脱欧”前途的决定权再度交还到民众手中。2016年“脱欧”公投结果公布后,英国国内呼吁“二次公投”的声音一直不断,但是首相特雷莎·梅多次表示不会再次举行“脱欧”公投,认为“二次‘脱欧’公投”是对英国民主的“严重背叛”。
此间观察家认为,“二次‘脱欧’公投”将进一步加深英国“分裂”,有可能引发“三次公投”“四次公投”的“民主困境”。
如果这些替代方案都未能确保英欧在3月29日之前达成被双方立法机构批准的“脱欧”协议,英国或选择“无协议‘脱欧’”,这意味着“脱欧”后没有过渡期,欧盟法律将不适用于英国,双方贸易关系将回到世界贸易组织框架内,双方也将面临相互间关税水平提升和贸易壁垒增加的问题。
此前投票中,英国议会已表露出明显的反对“无协议‘脱欧’”倾向。下院议员甚至投票通过一份财政法修正案,规定一旦“无协议‘脱欧’”,英国任何财政法、税法条款的修正和变动均须获得议会批准。这意味着议会通过收紧财权,断绝了政府为“无协议‘脱欧’”留下的拓宽财政后路。
特雷莎·梅多次表示,英国面前的选择有三项:“有协议‘脱欧’”“无协议‘脱欧’”或者“不‘脱欧’”。英国外交大臣杰里米·亨特也表示,一旦“脱欧”协议被否决,而议会又不愿出现“无协议‘脱欧’”情况,则“脱欧”进程只能“陷入瘫痪”,最终导致英国“不‘脱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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