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政策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其中贫困县参保企业按照60%比例予以返还。
今年以来,河南省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难,就业市场也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为此,河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通过对企业提供“真金白银”支持,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促进职工岗位稳定,从源头上减少失业。
“有一些面临生产经营困难但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一时难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说,“可以选择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但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就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网”和“稳定器”。《2018年河南全省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才市分析报告》显示,2018年吸纳就业的“主力军”仍然是民营企业,以需求占比为72.39%的绝对优势稳居第一位,说明民营企业在促进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河南大学商学院李新功教授认为,政策的出台有效保护了企业劳动者的利益,让他们的收入更为稳定,有利于保持就业稳定;对于企业来说,可激励更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减少裁员数量或者不裁员。
同时,李新功进一步分析认为,由于每家企业的类型和发展阶段不同,有科技创新型企业,也有劳动密集型企业,有的企业已经成熟,有的企业正在成长中,所以政策对于他们的影响程度也不尽相同。他建议对政策进一步细化,不同类型企业对应出台不同税收优惠政策,能够保证出台政策红利最大化。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也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河南省符合条件的地区实现援企稳岗政策全覆盖,以及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主体全覆盖,为企业解除更多“包袱”,进一步促进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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