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六十条之一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之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禁止被告人李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护理、看护或其他相关职业。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该案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虐待看护罪以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个对应这一罪名的案件。
本案敲响警钟。目前家政市场管理不完善,比较混乱,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同时也要提醒,《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第1款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案中,被告人这种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必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关键词: 保姆虐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