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上海发布《关于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该措施自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
该《措施》第五条明确提出要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对“国六”排放标准新车及纯电动、插电混动汽车给予充电费用补贴。
具体措施包括:“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对2020年底前消费者转出、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同时在本市注册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符合要求的“国六”排放标准新车,给予一定补贴。鼓励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对2020年年底前消费者在本市注册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充电费用给予一定补贴。适当增加中心城区非运营客车牌照额度投放数量。鼓励在沪汽车销售企业积极让利。加大公交、出租等公共领域燃油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工作力度。对将燃油汽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的,允许消费者继续保留燃油汽车额度。”
与此同时,市政府新闻办于今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商务委主任华源介绍了本市新出台的《关于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他表示:汽车消费是各方面都高度关注的领域,涉及千家万户,为支持消费者开展老旧汽车更新和购买新能源车,《若干措施》提出一系列含金量高的政策举措,如对今年年底前转出、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同时购买符合要求的国六排放标准新车,给予一定补贴;对年底前购买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对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充电费用给予一定补贴;年内新增4万张中心城区非运营客车牌照额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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