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这部移风易俗的地方性法规,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青海省海东市下辖两区四县,汉族、藏族、回族、土族、撒拉族、蒙古族等18个民族共同生活在这里,呈现出多民族聚居、多习俗共存的社会形态。近年来,随着海东市经济快速发展,因彩礼过高“娶不起”、丧葬过度“死不起”、名目繁多的人情礼金“还不起”等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影响社会风气、造成铺张浪费,也给各族群众生活带来巨大经济负担,一些贫困地区因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相互攀比等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当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
青海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高玉峰介绍,2018年以来,青海省海东市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取得初步成效,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为使这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将已有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以法治方式推动移风易俗。
条例明确移风易俗工作应当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协同、依法依规、民主管理、因地制宜的原则,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条例立足海东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各县区经济社会、风土人情、民族习惯等因素,对“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俭办”等带有一定普遍性的事项进行了概括性设定。
条例规定,以村(居)民会议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方式,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彩礼金额、红白事项办理规模、天数、礼金等,确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的具体标准。通过发挥基层组织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建立村(居)民个人和家庭诚信档案等措施,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推动社会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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