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R政策又有新动向。5月4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宣布,就《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备受市场关注的境外上市企业通过CDR实现境内上市的相关工作进入逐步落地阶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有分析认为,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分析,发行CDR后,试点公司可在A股获得再融资权利,享受上市公司待遇。同时,做市商交易将成为竞价交易的补充,充分保障CDR流动性。这些内容超出了市场预期。目前,符合条件的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大致有7家,分别为:阿里巴巴、百度、京东、网易、腾讯控股、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
多只红筹股符合条件
所谓CDR,是指在境外(包括中国香港)上市公司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供国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共八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存托凭证的法律适用和基本监管原则;二是对存托凭证的发行、上市、交易作出安排;三是明确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要求;四是建立存托凭证的存托和托管制度;五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六是强化监管执法,明确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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