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首家计划在科创板发行CDR(中国存托凭证)的红筹企业——九号机器人有限公司(简称“九号智能”)的申请获得受理。值得关注的是,报告期内,九号智能的净利润分别为-15760.42万元、-62726.81万元和-179927.81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累计未弥补亏损为311028万元。
在笔者看来,九号智能上市申请获得受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科创板的包容性。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此前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明确表态:设立科创板的主要目的,是增强资本市场的包容性,更好地服务具有核心技术、行业领域、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口碑的企业,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支持创新的资本形成机制。
为了增加科创板的包容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市值为中心,结合净利润、营业收入、研发投入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设置了多套上市标准。
自3月22日首批科创板申报企业受理以来,截止到4月18日,已经有84家企业拿到了“准考证”。当然,拿到“准考证”只是意味着企业可以进入考场考试,但并不表示一定能够通过或获得好成绩。
对于已经受理的企业,业界有不同的看法,甚至提出质疑,在笔者看来这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因为科创板实行的是“受理即披露”,这样做的目的是让拟上市企业接受市场各方的监督,这有助于形成市场各方依法履职尽责的市场环境,有助于做好后续审核工作。
另外,在后续的审核问询过程中,上交所也将针对市场广泛关注的科创代表性、技术能力、企业质量等进行多轮问询,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对企业的定价、发行和上市形成市场化约束。而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问询,正是在科创板实行注册制改革的“灵魂”。
科创板具有更强的包容性,因此,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行人要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信息;保荐机构要准确把握科创板定位,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进行充分论证,让所保荐的企业经受得住市场监督。
也正因为如此,投资者通过整个问询过程,会对申报企业有更为透彻了解,给出愿意“买”这家企业的价格,给企业定价。
这是公众监督的“合力”所在。
虽然科创板有更强的包容性,但在“创新”等方面的要求会更高。这一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是需要牢牢把握的。
发行人应当尊重科技创新规律、资本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并结合自身和行业科技创新实际情况,准确理解、把握科创板定位;保荐机构应当根据相关要求,围绕科创板定位,对发行人自我评估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结合尽职调查取得的充分证据、资料等,对其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作出专业判断,出具专项意见,说明理由和依据、具体的核查内容、核查过程等,并在上市保荐书中简要说明核查结论及依据。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这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件大事。科创板包容性强,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一定要按规矩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