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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记者从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获悉,为严格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根据《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和《郑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经各开发区和区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截至2023年4月27日,第一批373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取得文化艺术线下培训办学资质,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据悉,2021年11月30日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接收的1532家证、照齐全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未递交申请材料的,不得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活动,原办学许可证已逾期作废,原发证机关将收回,按程序予以注销。其他未经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准入,从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的机构,请尽快到属地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办理审核准入手续。截至2023年6月底,仍未经审核批准擅自违法违规从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同时,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选择证、照齐全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切勿听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提防合同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另外,不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单次缴费不得超过5000元;主动索取正规收费发票,防止出现“卷钱跑路”等情况,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附件: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布郑州市第一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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