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李化春先生、郭健先生、刘公直先生、黄炳涛先生、张小虎先生保证向本公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级管理人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
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每人增持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 120 万元。
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公告日,上
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李化春 董事长、总经理 0 0
郭健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500,000 0.03%
董事、副总经理、董
刘公直 0 0
事会秘书
黄炳涛 董事 0 0
张小虎 财务总监 0 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
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
计划。
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不在敏
感期买卖公司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不高于 3 元/股),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增持主体关于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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