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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陆波)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将基层治理作为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着力推动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创新乡村治理实践,持续走好乡村善治之路。
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针对农村实际,雷山县重点筛选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教育,把广泛深入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农村文化建设活动作为新载体,寓法于艺、寓教于乐,努力实现农村普法教育与农村文化建设相结合。发挥传播效应和发散效应,把农村青年、基层干部作为重点,大力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不断壮大农村法治队伍,发挥普法骨干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村形成学法律、讲道德、树新风的氛围。2022年,全县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800余人,2023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20余场次,惠及7000余人。
推进乡村依法治理。雷山县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引导村民依法制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规章制度,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均等水平,指导全县154个行政村新修订了《村规民约》,将治理农村滥办酒席、树立乡风文明写入《村规民约》,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乡村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
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创建活动。雷山县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提高创建质量,加强动态管理,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措施在城乡基层落地生根。全县共创建了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0个,2023年,将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示范村、创建法治文化阵地方面加大力度,重点推进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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