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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消保委发布报告指出,受访者在使用App和小程序时拒绝非必要授权后,高达90.62%的App、小程序不能使用或仅能使用部分功能。其中:不能使用的占比为25.56%;仅能使用部分功能的占比为65.06%。这不仅说明遵纪守法的应用程序少之又少,而且说明,在九成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应用程序中,竟有两成多的应用程序一言不合就把用户“踢”出去。这一“发现”令人惊愕。
App和小程序过度索权现象由来已久。变相强制用户授权给应用程序,这种以隐私换使用权的阴暗做法,不仅玩弄用户于股掌,极大地藐视用户的尊严,更埋下了用户“裸奔”、信息遭泄漏和转卖的祸根。因过度索权形成个人信息黑产,这早已不是“新闻”。
过度索权,于法于理均站不住脚。2016年工信部下发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要求,第三方应用必须可以卸载,并禁止私自收集用户信息。2021年3月,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要求App不得因为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
可以说,多年来,监管层面不断健全完善专门规定,并频频以警告、勒令下架等措施严正以对。可是,为何乱象竟有愈演愈烈之势?
其一,上架审核,依然存在模糊和真空地带。众多违规的应用程序,在协议中早就暗藏了手脚,但却能绕开审核机制而成功上架。这意味着审核机制的某种失守。面对海量的应用程序,审核起来确实难度很大,但“拒绝非必要授权就限制使用”本身并不具有隐蔽性,从技术上作出预警和评价,完全能办到。这方面,各大应用商店进行上架审核的主体责任不可缺失。同时,对于“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还应进一步研判、细化、“亮化”,防止某些应用程序把水搅浑、趁乱作祟。
其二,应用程序违法违规的成本太低。一些应用程序被下架,但并没有伤筋动骨,甚至出现应用程序打一枪换个地方、换个马甲又来的现象,消减了集中治理的综合效应。对此,必须加大惩治力度,提升应用程序违法违规成本,增强震慑力。同时,必须加大检查和监管的力度、频率,以常态化手段对应用程序进行全程监管。
其三,用户极其弱势的地位,造成维权难,以致应用程序可以为所欲为。有了“红头文件”的撑腰,用户当然可以不平则鸣,但面对具有强势地位的应用程序,博弈力量不足。看上去“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应用程序也没有强迫用户安装,可实际上,此类应用程序还通过隐秘设置、拗口表述和海量协议的轰炸,换取用户的不小心、不设防,以此达到获取最多个人隐私的目的,可谓很猥琐。而这些“小九九”也给用户维权设置了重重障碍。因此,从法治和规则层面着力提升用户的博弈力量,拓宽用户的维权渠道,是一个新课题。
四川省消保委提醒用户“非必要不授权”,用心良苦。但只有提醒是不够的,过度索权乱象说明,唯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治理,始终让应用程序关进“笼子”里、无法任性,才能还消费者一个健康有序的数字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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