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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事关老百姓社保待遇发放,去年山东省本级“静默认证”率达到了90%以上,有力保障了退休人员切身利益。近日,省社保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完善省本级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流程,防范欺诈冒领风险,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拓展数据共享渠道,寓认证于无形。在持续巩固原有共享数据资源渠道的基础上,山东人社部门进一步拓展“静默认证”数据源,通过与公安、民政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比对,获取待遇领取人员的行为轨迹信息,让老年人共享“数字红利”,实现养老待遇领取“免申即享”。同时,拓展参保单位数据源,通过省直社会保险网上经办服务系统和参保单位终端系统,共享参保单位组织的党建文体活动、健康体检、节日慰问、上门走访等信息,获取参保个人信息,确保待遇精准发放。
优化各渠道认证流程,提供便利化人性化服务。我省将“静默认证”为待核实的人员以及认证期满前三个月仍未获取到有效认证信息的人员名单推送至各参保单位,引导其采取自助方式完成认证,相关人员可以通过“爱山东”手机APP、“掌上12333”手机APP、电子社保卡(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等,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对使用智能手机不方便的老人,亲属可以通过亲情代办功能,协助老人认证。在境外居住的,可以通过外交部“中国领事”手机APP完成认证。为满足使用智能技术困难老年人的认证需求,开通多种线下认证渠道,对高龄老人和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上门协助认证服务,把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规范业务经办操作,主动防范各种风险隐患。落实“安全规范”工作要求,严密防范违规领取社保待遇,对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离退休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对于经核实无法确认是否具备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在一年认证期满后即暂停发放养老金;对疑似丧失待遇领取资格人员,在当月待遇发放前完成核实,按规定程序停发待遇;对核实后发现仍然具备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待遇恢复和补发手续。
原标题:数据多跑路!山东持续提升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质效
值班主任:高原
责任编辑:高原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