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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上午,“厦门市生态司法协同保护平台”签约仪式在海丝中央法务区举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14家生态业务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席活动并一同签署协议。
据悉,协同平台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共同发起,搭建多方主体的沟通桥梁,参加单位既有我市司法实务部门,也有高校、研究所等理论研究部门,立足厦门海湾型城市区位特色,通过分设“陆域”“海域”两个生态司法工作组,开展海陆生态协同保护、海陆生态纠纷协同调处、海陆生态保护理论协同研究三个协同机制,进一步凝聚协同保护合力,提升海陆生态保护一体化的整体效能,为我市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发挥重要指导和推动作用。
依托协同平台,各协同单位将积极当好宣传员,通过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巡回审判、检察听证、送法六进等方式,加强生态保护法治宣传,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生态保护社会共治的大保护格局。
值得一提的是,协同平台的一个重要职能是加强涉生态纠纷的联动调处,从源头预防化解纠纷,并以司法机关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最后一道防线,用法治力量守护好厦门的绿水青山、蓝天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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