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 | 作者 陶然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是我国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国内债务催收行业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实现债务催收行业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化解不良资产累积风险、完善金融治理体系与提升金融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
然而,目前国内催收行业存在诸多乱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及稳定繁荣。
(相关资料图)
一是暴力催收手段多样。受利益驱动,催收人员有的通过围堵、纠缠、骚扰、威胁、恐吓、曝光等软暴力或者直接暴力手段侵犯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有的非法获取债务人本人及亲友的隐私,疯狂骚扰和恐吓债务人本人及亲友,甚至威胁上门催收,还有的伪造“律师函”“逮捕证”吓唬债务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以及欠款的弱势地位,借款人鲜少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二是行业监管缺位。催收行业协会缺失导致很少有外部监管,催收机构只能自行设定催收职业道德标准,催收政策更加强调尽可能收回资金,而非给予债务人公平的、道德的待遇,为了提高催收到位率不惜打法律“擦边球”,各种暴力、软暴力催收行为层出不穷,造成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并导致催收行业竞争失序、饱受污名等诸多发展困境。
三是催收法规不尽完善。催收行为乱象的规范,各类主体权益的保障,行业竞争秩序的优化以及社会诚信水平的提升,均对推动中国债务催收行业的专门立法提出了迫切要求。
针对上述金融债务催收乱象,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制:
首先,严格催收准入。严格催收机构的准入门槛,制定催收代理人的资格认证制度,统一催收机构的经营范围,明确催收人员无暴力犯罪、不良信用记录、重大债务等资质标准。严惩欺诈、恐吓或其他不道德的催收行为,切实提升行业合法催收的意识,促进催收行业的阳光化、职业化、法治化发展。
其次,加大监管力度。组建催收行业协会,加强对业内从业机构数量、从业人员规模、行业增长情况、利润率、投诉率等关键数据的统计和有效监管。金融监管部门继续把违法催收等金融领域乱点乱象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行业监管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再次,完善法律框架。整治金融债务催收领域乱象不应该只停留在对催收活动的监管上,还应该提供催收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框架。应当落实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中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要求,对催收行业的监管模式、执业认证、行为规则、行业自律、维权机制、法律责任进行规范,明确催收机构及其催收员的权利和义务,不断优化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
最后,畅通救济渠道。不断拓宽金融消费纠纷解决途径,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投诉处理机制,形成自行和解、第三方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化、便捷化纠纷解决机制。与此同时,公安机关与金融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资源共享,协同加强打击违法催收案件的力度,确保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在实处,从而不断优化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
(作者单位: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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