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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4日从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14日14时,黑龙江省终止省级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当前黑龙江省江河汛情基本平稳,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黑龙江省无大范围强降雨过程。依据《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14日14时终止省级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据悉,黑龙江省受灾地区的工作重点已转向抗灾救灾、灾后恢复重建阶段,各地可根据实际确定维持或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等级。
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防汛应急响应结束并不意味洪涝灾害风险已经解除,下一阶段仍是局地强降雨天气多发、频发期,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强化隐患排查和巡查值守。(董宝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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