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第五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今日在河北高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要大力实施人民法院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加强涉互联网案件审理,保护数据隐私安全。
周强提出,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安全保护,确保网络安全运行,这既是人民法院履行职能,也是服务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前提。各级法院要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和防护,要注重保护数据隐私安全,比如执行查控、信用惩戒等方面的个人隐私信息,要在技术上确保权限安全,在管理上防止人为泄露。
“加强涉互联网案件审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惩恶扬善功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广大网民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周强要求,各级法院要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盗窃、侵犯个人隐私等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更好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同时,要通过依法审理各类新型案件,总结提炼法律规则,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强化我国在网络空间治理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
周强强调,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与人民群众和广大法院干警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在智能化建设、系统应用、系统集成、平衡发展等方面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和困难。
有的法官主动接受和适应信息化的意识不强,利用信息化平台办公办案的积极性不高。有些信息化成果与司法工作实际结合不够,无法得到法官或当事人的认同。
各级法院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着力补齐信息化建设中的“短板”,为法官审理案件、为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更多智能化服务,深入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引发超越历史、创造未来的颠覆性变革,给人民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创新发展带来无限空间和广阔前景。”周强指出,各级法院要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加快推进科技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带来的重大战略机遇,切实抓住智慧法院建设由初步形成向全面建设转化的重要关键期,不断改进完善,把智慧法院推向全面建设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