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精日份子人人喊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昨天下午全票表决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法。全票通过英雄烈士保护法,凸显出民心所向。
“纵死侠骨香,不愧世上英。”英雄是一个民族的精神脊梁,也是一个社会的价值标杆。站在新时代的坐标点上回望,从黄继光到董存瑞,从刘胡兰到张思德,无数革命烈士们用自己的鲜血换取了今天我们幸福的生活。这些革命烈士穿越时空而存在,凝聚在其身上的那种英雄主义精神和情怀也是历久弥新、永不褪色。新时代新征程,需要我们传承英雄基因,为筑梦中国聚合强劲动力。
不懂历史的民族没有根,淡忘烈士的民族没有魂。令人遗憾的是,在社会发展脚步不断向前之时,在生活水平获得提高之际,革命英雄遭到肆意调侃、抹黑、诋毁、质疑的言论却在互联网甚嚣尘上,一度刮起阵阵歪风,不断被炒作。
英雄不容诋毁,烈士不容侮辱。公民行使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时不得损害公民的人格利益,包括名誉与荣誉,这是法治国家应有的规定,也是一个社会的底线。只是先前法律仅对诋毁、侮辱健在的英雄人物,情节严重或者恶劣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以侮辱罪、诽谤罪或者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对已故的英雄人物,倘若无后人或者后人不提起民事诉讼的就很难捍卫英烈的形象和名誉。
补齐法律短板,捍卫英雄价值。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重在宣示国家和人民永远铭记一切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做出牺牲和贡献的英雄烈士,表明捍卫英雄烈士鲜明的价值导向。就全票表决通过的英雄烈士保护法来看,这部法律也综合了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一些规定,围绕着国家褒扬、纪念、宣传英雄烈士,全面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弘扬英雄烈士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