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孟 珂
自今年起,住房租金支出可以获得相应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根据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租金支出,最高可扣除1500元/月。因此引发舆论关注。对此,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坦言:“很多地区出台了鼓励租赁的政策,但不论是‘租售同权’中的入学权,还是租金抵扣个税,这些都依托在房东让渡部分权益的基础上,这对于房东占据绝对话语权的租赁市场,这些政策只能是让租户付出更多。”
针对以上问题,此前有税务部门人士表示,目前关于个税抵扣并没有具体的操作细节,但只靠租赁合同就能抵税,这有些不妥,“还是需要房东先去缴税,承租人再拿着税票去抵税。”
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租金抵扣个税的政策,在具体操作中形成了很多细节问题,类似细节性问题也引起了市场关注。此类问题的解决,有助于积极推进个税改革,也有助于积极培育租赁市场的发展。
有业内人士表示,为避免租赁双方的利益都受到损失,建议各省因地制宜,适当下调租房税点。
严跃进建议,对于房租支出抵扣个税所出现的问题,一是需要税务部门在租金抵扣个税方面有更规范的操作流程,甚至简化流程,方便房东填写个人信息。二是应积极宣传该项政策,让房东和租户可以对当前政策有更大的理解和支持。三是鼓励更多机构进入住房租赁领域,有效增加市场租赁房源的供应。四是税务机关也要及时引导税收政策的执行,避免租户因正常申报房租抵扣信息遭到房东涨房租或扫地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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