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一些困难。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行为,对企业的资金周转、经济效益带来了负面影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去年11月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积极清理被拖欠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如今,清理拖欠账款工作有何进展?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怎样防止出现“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现象?2月2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吹风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管局局长邬红兵、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郝磊围绕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
清偿民营企业账款超过1600亿元
“拖欠问题如果久拖不决,不仅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甚至会导致企业关闭破产、员工大量失业,影响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辛国斌指出,开展清欠工作,就是要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力,稳定就业和居民收入,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重要支撑。
辛国斌介绍,近三个月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清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初步掌握了分地区、分行业、分欠款类型的有关情况,为推动全面清欠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全国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共清偿民营企业账款超过1600亿元,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民生安全工程款项得到优先清偿。
“每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的清偿工作都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今年这项工作取得了非常积极的进展,春节前没有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辛国斌说。
邬红兵透露,对标对表国务院有关要求,中央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已按时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截至今年1月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8.2亿元已全部清零;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已清偿839亿元,清欠进度75.2%。
邬红兵说,目前中央企业作为甲方,与民营企业在执行合同近700万份、金额超10万亿元,共清理出逾期欠款1116亿元,占在执行合同金额的1.1%。同时,中央企业每年发放农民工工资约2500亿元,大多数企业能够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并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超过180亿元。
另外,郝磊表示,财政部积极制定清偿方案,完善预算措施,加强督促指导,稳妥有序地推进清欠工作。截至今年1月份,中央政府部门和财政部监管的中央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全部偿还完毕,其他欠款也都已按照要求制定了清欠方案,目前正在积极落实资金,确保按时完成清欠工作。
摸排工作量大面广,“三角债”问题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面临的困难较多,做好清欠工作对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尽管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要看到,清欠工作是非常棘手和复杂的问题,还面临着很多困难。”辛国斌说。
辛国斌指出,摸排工作量大面广,短时间内全面准确掌握拖欠情况还存在一定难度,比如中央企业一家子公司反映,如果把账款梳理清楚,要核查6万份合同,而全国中央企业核查的合同有近700万份。同时,也存在对逾期账款认定分歧等问题,这些都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去甄别。
辛国斌表示,在清理政府拖欠账款方面,由于存在一些地方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等历史遗留问题,加上有的地方财力受限,按期还款存在一定压力,需要逐步研究解决。另外,一些地方反映当前中小民营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上下游企业“三角债”问题突出,防范“三角债”的形成机制还有待健全和完善。
“这些问题相互交织,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解决问题的复杂性和难度,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从机制上加以完善和解决。”辛国斌说。
建立长效机制,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现象
今后,应如何继续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我们将督促指导地方和有关部门做到能偿尽偿、能清尽清,确保目标任务能够按期完成。”辛国斌表示,将继续加强督促指导,加大问责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在督促指导方面,要通过情况调度、审计监督等,推动地方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清偿计划;在加大问责方面,对推动清欠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将予以通报,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要从账款的支付时限、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加强政府工程项目的审核,要完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相关规定,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
辛国斌特别强调,建立长效机制,最核心是要解决法律缺失问题,要建立法律保障制度,这是保障上下游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最关键的措施。
邬红兵表示,国务院国资委将督促所监管的央企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清偿剩余全部无分歧账款;对于有分歧、有纠纷的欠款,要积极沟通解决。同时,还将指导中央企业建立清欠长效机制,防止前清后欠。
郝磊说,财政部将继续督促中央部门和有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工作进度,尽早完成清欠工作。
(本报记者 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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