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六旬老人王某某乘坐公交车,未到站点要求司机停车遭拒后,竟然强行抢夺方向盘并和司机发生撕扯。王某某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2月21日14时30分,被告人王某某在晋城市城区凤台街体育场附近,乘坐车牌为晋E71986的303路公交车返回晋城市泽州县犁川镇下铁南村。当日15时许,公交车行驶至207国道下铁南村附近路段未到达公交车停车站点,王某某欲下车,要求公交车司机原某某停车,原某某拒绝停车。
王某某冲到司机原某某身旁,强行抢夺原某某手中方向盘,致公交车失去平衡,迫使公交车向前行驶十多米后才强制停下,当时公交车上有28名乘客。后王某某不顾公交车上乘客的指责仍和司机原某某纠缠,原某某被迫报警。
5月26日,晋城市泽州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实施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对司机进行谩骂,并置公共安全于不顾,抢夺司机手中的方向盘,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一审宣判后,王某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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