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漂洋过海通过代购买到的奢侈品,谁能想到竟是产自国内不见天日的地下作坊;包装像模像样,还有与正品同步、标明生产批次的喷码,谁能想到这些都是假冒的;售价200多元的名牌香水,谁又能想到其中灌装的竟是成本不足1元的假料。“即使海外直邮,也不一定能保证是正品。”最近,江苏苏州警方破获一起假冒伪劣化妆品案,撕开了微商代购化妆品以假乱真的“冰山一角”。
随着国人消费能力的增强和眼界的开阔,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已不满足于本地购物的传统方式,而是选择“海淘”式的境外消费方式。随着中国客的脚步踏遍全球,海外购物遇到质量问题却投诉无门的事件也逐渐增多。面对各种销售“忽悠”,“海淘”式购物过程中一旦发现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如何实现售后服务、维护消费权益,已经成了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海淘”商品涉嫌仿冒较多,三成“海淘”商品涉嫌仿冒。非“海淘”商品服装质量问题相对突出。本次调查体验实际购买了“海淘”商品93个样品,涉及37个品牌。体验人员联系品牌商标权益人或授权人,协商出具商品鉴定结论。截至目前,仅有19个品牌商标的权益人或授权人对53个样品出具了鉴定结论,其中37个样品为正品,16个样品涉嫌仿冒。
一方面,尽管现在有些国家和地区对境外购物者已经有了可以退货的规定,但由于种种原因,境外购物退货仍然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因此,消费者在出国出境购物中想要成功退货,是需要掌握一些原则和技巧:首先,普通消费者尽量不要冲动购买珠宝、手表、古董等高价商品;其次,不要轻易签订商家一方定下的购物条款;再次,若决定要购物,在付款前一定要确保交易时与售货员作出的口头承诺都清楚列明在发票上,并保存好全部票据。虽说,在境外购物出现纠纷时也可以到当地“消委会”投诉才能得到解决,也就是说,消费者必须再出一次国才能够退换手中的假冒伪劣商品,而即使是在旅行社的指定地点购物,消费者也不能据此要求旅行社进行赔偿。另一方面,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双倍赔偿,但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不能追究境外交易行为,消费者的退货即使能够得以实现,也不能得到双倍的赔偿。
业内人士提醒游客,在境外购物时,尤其是报名参加纯购物游时,首先要和旅行社协商好售后服务的问题,明确一旦在约定的地点购物出现物品质量问题如何解决;在境外购物,要注意个人安全和消费安全,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和银行卡等;出发前,消费者可以查询当地旅游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可以联系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和驻当地使领馆。而对于政府主管部门来说,在目前我国赴境外旅游人数急剧增多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应以保护国内公民的合法权益出发,尽快探讨并制定保护我国游客的方式方法,帮助中国公民在国外旅游遭到欺诈时,能够及时地得到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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