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滑县群众举报滑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管理混乱,在国有土地挂牌出让中弄虚作假、走过场,国土局官员不作为,乱作为,涉嫌渎职。 本网经实地调查发现,河南省滑县多宗正处于挂牌出让阶段尚未摘牌的国有土地早已被占用建设,该县国土局仍然“自欺欺人”的对外发布虚假土地出让公告。此举令人质疑其“招拍挂”程序存有猫腻,无视法律法规,严重破坏了土地市场秩序,有暗箱操作、权钱交易之嫌,并极有可能导致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土地早已被占用 “招拍挂”流于形式
根据举报人反映,滑县在8月2日当天,滑县人民政府批准,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是这六宗土地都已经在2011年被锦和新城二期占用,这不是明显的弄虚作假吗!
这次滑县国土局在网上分六批公示出让的六宗土地,其中三宗位于长虹大道北侧,滑兴路西侧,宗地编号2017—C32号,面积42562.29平方米。宗地编号2017—C31号,占地45756.68平方米。宗地编号2017—C30号,面积34122.92平方米。位于珠江路与滑兴路交叉口西南角,宗地编号2017—C28号,面积49603.51平方米。位于珠江路南侧,广福路东侧的二宗土地,宗地编号2017—C29号,面积22766.96平方米。宗地编号2017—C10号,面积49603.51平方米。这六宗土地都是在2018年8月2日公示,在2018年08月24日08时00分挂牌,到2018年09月06日17时20分为挂牌截止时间。目前也没有到摘牌时间,也早已被河南锦和新城二期占用。
像这种国有土地出让摘牌之前所有土地均是先行开工建设,招标时经常出现无人参与开发商竞标的现象,致使开发商以挂牌价摘得土地。
本网特地查询了河南省滑县上述几宗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据相关网站显示:均在挂牌出让阶段,还在公示期尚未摘牌。
《土地法》及国土资源部相关规章明确规定:对于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国有土地,统称为招、拍、挂制度。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作为经营城市土地、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重中之重,可以从源头上防止土地批租领域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经营城市土地水平,改善投资环境的根本性措施,让土地以更公平、合理的价格出让,减少人为干扰因素,杜绝腐败产生。用地开发项目也必须在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前提下,才能动工建设。
然而,在河南省滑县,这些还在挂牌期内的土地为何几年前就已经开工建设被利用了呢?
当地一知情人士称,多年来在滑县,国有土地出让摘牌之前几乎所有土地均是先行开工建设,招标时经常出现无人参与竞标的现象,致使开发商以挂牌价摘得土地。
尚未摘牌,如何就开始建设了呢?这背后,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各种手段?监管部门不仅没有制止违规建设行为,反而成为违规项目“合法化”的推手,这不仅是对相关政策的藐视,更是对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践踏与亵渎。
锦和新城二期违法占地是政府投资公司占地
早在2014年09月15日人民网的领导留言板块中,曾有农民工反映滑县锦和新城二期拖欠农民工合同进度工资1.2亿多元帖子。滑县锦和二期是省最大的民生工程,河南顺安建设公司于2011年7月始建,2012年5月份由于滑县政府资金拨付困难,开始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至今还没有整体竣工,截止今天拖欠农民工合同进度工资1.2亿多元,滑县政府领导互相推诿,不能兑现承诺,致使3年里多次上访无果,特恳请省领导督促有关部门,早日解决资金问题。
滑县政府回帖说; 滑县锦和新城二期为新民居安置工程,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9亿元,是由滑县新区管理委员会主导,滑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河南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该工程已完成70%,安合同约定应付工程款:50098万元,已付工程款:42098万元,欠应付工程款:8000万元,经滑县新区管理委员会领导研究决定,在9月8号前先付3500万元,用于解决锦和新城二期工程民工工资,河南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民工代表都同意此方案,目前民工情绪稳定。
从以上内容不难看出,锦和新城二期是有滑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在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网站中查到,滑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10日,公司性质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常威,所在地址,滑县新区综合办公楼。
根据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网站对滑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1月16日的变更记录中看到,投资人由滑县财政局:100%;变更为滑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锦和新城二期在2011年7月份就开工建设,却在2018年8月份才公开挂牌进行招拍挂手续,现已建成46栋10多20多层的楼房。也就是说,现如今锦和新城二期的用地是违法用地。
土地法规岂容践踏
针对滑县土地出让违规现象,业内专家表示,土地“招拍挂”程序有利于规范土地市场,公平竞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杜绝腐败。如果土地使用不公开、不透明甚至“内定”,其间难免有官商勾结、以权谋私之嫌疑。一些掌管土地使用权的部门为了个人或小集团利益,往往会借机敛财,肥了个人,害了国家,很有可能导致巨额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开发商未经批准即占用土地,属非法占用土地,所建楼房因无任何用地、规划手续属于违法建筑。占用者将被要求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也将被拆除、没收以及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也要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相关法律法规。借口经济发展决不是牺牲土地为代价、纵容违犯法纪、践踏法律的理由。
滑县国土局在明知挂牌出让地块的违建仍在、并非净地的情况下,依然对外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试问,该公告的发布有何意义?其背后又是否存在政商利益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