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19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2019年,我国将开展新一轮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通过准入谈判、以量换价,降低抗癌药价格。
熊先军表示,将以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以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为核心,做好临床需求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之间的平衡,将更多符合条件的救命救急的好药按照规定的程序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不断提升基本医疗保障的水平。
经组织专家按程序与部分抗癌药企业谈判,我国于2018年10月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医保支付标准较零售价平均降幅达56.7%。
为破除谈判抗癌药“进院难”“开药难”等障碍,国家医保局会同人社部、卫生健康委发文要求各地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等为由影响谈判抗癌药供应和使用;2018年合理使用谈判抗癌药的费用不纳入当年的医保总控范围,按规定单独核算保障;在制定2019年医保总额控制指标时,统筹考虑谈判抗癌药合理使用的因素。
截至2018年底,全国医疗机构和药店按谈判价格采购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总量约为184万粒(片/支),采购总金额5.62亿元,与谈判前价格相比节省采购费用9.18亿元,累计报销4.46万人次,报销金额2.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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