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罕见病药品给予增值税优惠。要保障2000多万罕见病患者用药。从3月1日起,对首批21个罕见病药品和4个原料药,参照抗癌药对进口环节减按3%征收增值税,国内环节可选择按3%简易办法计征增值税。
“对罕见病药品给予增值税优惠政策是今年增值税改革的开始,意味着未来还有规模更大、优惠更多的增值税改革政策出台。”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罕见病药品按3%简易办法计征增值税,一方面可以缓解用药难用药贵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促进此类罕见药品和原料药的生产企业特别是国内生产企业的研发投入,扩大市场供应,形成持续性的保障特殊药品的供给和需求。
去年5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税政司巡视员徐国乔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好药品的税收政策,支持制药产业的发展,切实保障患者的用药需求。结合罕见病药品的更新,适时发文明确后续批次享受增值税政策的罕见病药品清单,同时也结合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不断完善增值税制度安排,优化药品的税收环境。
张依群认为,此次国家对罕见病药品给予增值税优惠只是开始,国家对罕见病、癌症等需要长期服药、药价负担偏高的特殊人群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是我国政府关注民生、关注医疗的重要举措,未来享受增值税优惠的药品范围还会进一步扩大,将有越来越多的患者从中受益。
“增值税改革的重点要体现在减轻企业整体税收负担、简化优化增值税税制结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三个方面。今年增值税减税规模还会扩大,如果税率下调2个百分点,增值税减税规模将达8000亿元至10000亿元。”张依群说。
张依群表示,简化优化增值税税制结构主要是将三档税率并为两档,可以极大地方便纳税人缴税,简化税收征缴过程和环节的复杂性,更重要的是在减轻企业增值税税收负担的同时鼓励企业更好地利用市场环境实现公平竞争。在促进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方面,由于增值税的全链条抵扣和税率简化,可以通过增值税的抵扣政策和税率适用政策来实现国家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战略目标,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不断提升我国企业自主品牌影响力和产品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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