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了涉及“微信扫码”支付服务的专利侵权案。北京微卡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微卡公司”)、卓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卓望公司”)认为“微信扫码”支付服务侵犯了其发明专利权,将开发、实施微信扫码支付服务的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财付通公司”)以及在其购物网站上使用了微信扫码支付服务的凡客诚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凡客诚品公司”)诉至法院,并向三被告索赔100万元。
微卡公司和卓望公司是一项名为“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系统和方法”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据悉,这项专利要求保护的是一种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系统,也涉及如何实现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方法。两原告公司认为,微信扫码支付服务采用了与前述专利相同的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方法,并主张腾讯公司和财付通公司是共同侵权。凡客公司明知微信扫码支付为侵权服务而使用,构成帮助侵权。
面对侵权指控,腾讯公司、财付通公司和凡客公司辩称,微信扫码支付服务没有采用原告所述专利涉及的6个步骤,不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凡客公司还表示,其与财付通公司签订了支付协议,只是购买使用了微信扫码支付服务,属于善意使用者。
庭审中,原被告双就涉案产品是否具备涉案专利所记载的“多字段二维码”、“辨识字段”等技术特征,以及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标准等争议焦点展开辩论。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关键词: 微信支付二维码被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