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一篇名为《一场新媒体巨头导演的“僵尸舞台剧”,真实现场:一条一夜爆红的视频,流量却为0?》在朋友圈刷屏。公众号“创业中的奇闻趣事”发文称,自己花了不菲的价格购买了时尚博主张雨晗的一条微博,虽然“一夜爆红”,但转化率却为零。
该创业者称,9月27日晚微博发出后,用时49分钟观看量达12.1万,有几百条评论,几千条赞,一百多次转发。最终视频流量达到350万,但这条视频给电商部门带来的转化几乎为0。
对此,该创业者怀疑是MCN机构和博主联合买量,欺骗客户。
同在17日,微博管理员发文称,张雨晗账号存在刷数据行为,已暂停该账号商业接单功能。
对此,蜂群文化发布公告称,该文恶意捏造其不实言论,情节十分严重,严重侵害其名誉,使其声誉和商誉均受到严重影响,已构成诽谤。本公司并未承诺保证任何关于转化率的问题,投放效果取决于产品、内容等各方面的因素,且在合作过程当中已与粤苏公司及时进行沟通。
据悉,蜂群文化旗下包含“我的前任是极品”、“留几手”、“张雨晗YuHan“等知名微博大号,共500名博主,包含自身孵化与外部签约的博主。
蜂群派出麾下380万粉丝的大V拍了一条Vlog推广产品,大V的Vlog观看量一夜噌噌猛涨,最后达到353万次观看,点赞上千,转发上百,评论上千,留言全是“种草了”、“想买”、“已下单”等,看得粤苏公司十分开心。
然而,粤苏公司的店铺流量几乎为零,甚至还不如没花钱做推广的时候,忍痛发给粉丝的优惠券,只有蜂群内部人员领了两张。愤怒之下,于是一篇爆文诞生了。
针对粤苏公司的控诉,蜂群文化表示严正声明,没承诺转化率,投放效果取决于产品、内容等各方面的因素,且在合作过程当中已与粤苏公司及时进行沟通。并且已发律师函并报警。
以下为声明全文:
近日,深圳市粤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粤苏公司”)关联的微信公众号“创业途中的奇闻趣事”(以下称“公众号”)发布《一场新媒体巨头导演的“僵尸舞台剧”,真实还原现场,导火线:一条一夜爆红的视频,我们流量却为0!》一文,恶意捏造关于我司的不实言论,情节十分严重,严重侵害我司名誉,使我司的声誉和商誉均受到严重影响,已构成诽谤,(上述公众号的公司主体为深圳依飞特科技有限公司,与粤苏公司具有相同法定代表人)我司强烈谴责这种行为,特此做出如下说明:
本公司与粤苏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签订了《微博信息服务协议》,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正式生效,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所有信息服务相关的内容。我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粤苏公司的要求执行项目,并且得到了粤苏公司的认可,粤苏公司也已向我司支付了对应的合作款项 47500 元,人民币:肆万柒仟伍佰元整。其中包含直接费用微任务成本 3070 元,拍摄制作及内容原创成本 28500 元。
本公司并未承诺保证任何关于转化率的问题,投放效果取决于产品、内容等各方面的因素,且在合作过程当中已与粤苏公司及时进行沟通。粤苏公司在公众号文章以第三方所获取的截图诋毁我司,与事实并不具有任何的关联性,粤苏公司所提到关于数据的问题均属于为诋毁我司、诽谤我司而自行捏造的假象。
有鉴于此,本公司严正声明如下:
1、我司日前已就深圳市粤苏科技有限公司恶意诋毁、恶意诽谤的文章于公众号平台进行了平台举报。
2、对于其侵犯我司权利的行为已向深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园区派出所进行了报案处理。
3、对于深圳市粤苏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微博信息服务协议》约定以及其他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已委托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负责处理,并且已经在进行相应的取证工作。
本公司将坚决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
感谢大家对于我司的关心与厚爱,蜂群一直秉承尽心竭力为客户服务的理念,恪守诚信以赢得市场。也诚望广大网络用户能够保持客观理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特此声明!
深圳市蜂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根据企查猫资料显示,深圳市蜂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马力,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
关键词: 蜂群文化回应刷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