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新办4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近日公布。自12月1日起,在全国18个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将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唐军介绍,改革试点的主要政策安排有三方面:一是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将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一般性经营活动。二是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优化审批服务442项。三是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依法推进改革。
“建立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是这次改革试点的亮点之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熊茂平指出,清单管理制度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明确改革方式、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二是清单内容定期调整,不断对改革方式、举措、监管措施等进行优化。三是清单实行分级管理,清单按中央、省两级进行管理。
此外,在这次改革中,也对加强信用监管、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有关部门要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二是实行告知承诺制。要依法查处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三是强化失信联合惩戒。事中事后要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关键词: 证照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