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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泽贵 通讯员 叶林蔚)厦门市税务局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4月,厦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29.41亿元。其中,两批延续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20.21亿元,其他政策如增值税留抵退税等8.99亿元。
据介绍,今年,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接续实施,比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高到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降至1%、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有力支撑。
数据显示,今年1—4月,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新增减税5.23亿元,惠及22.83万户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至1%政策新增减税1.95亿元,惠及2.87万户纳税人;小微企业减征所得税政策新增减税2.71亿元,惠及1.83万户纳税人。
厦门市税务部门先后依托电子税务局、税企互动平台完成16.58万户企业“红利账单”推送,累计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18批次共计326.6万户次,编发《厦门市税收营商环境白皮书》等,让广大经营主体切实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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