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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监管
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30日,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送监管工作函30份,其中监管问询函4份、监管工作函26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32份。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书面警示8单、纪律处分措施6单。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14单。
市场交易监管
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30日,上交所对杭州热电等严重异常波动股票进行重点监控,对46起加剧市场波动、误导投资者决策、影响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及时采取了暂停投资者账户交易等监管措施,对57起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对22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等进行专项核查,向证监会上报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3起。
(文章来源:上交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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