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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旬,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了新生产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现场核查工作。
该工作旨在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的要求,从源头管控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逐步强化对新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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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人员先后检查了东风柳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点检查两方面内容,一是信息公开,企业是否在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主动进行车型信息公开,已生产车辆是否配备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或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标签,以及其主动公开信息是否与车辆配置一致;二是进行车载诊断系统(OBD)试验,通过OBD读取设备,检查机动车尾气处理装置是否正常工作,并通过技术手段模拟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SCR)的液位和温度传感器故障,检查OBD能否正常报警。
检查发现,总体上汽车生产企业对于环保信息公开及一致性要求执行情况较好,落实国家新车排放阶段的政策到位,未发现不符合环保一致性要求的车辆。
下一步,柳州将持续对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企业开展环保一致性核查工作,加大源头管控力度,严查不符合要求的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确保一致性核查工作落地、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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