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近日,寿县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1年11月22日发生在237国道上的一起电动车交通事故,导致代某十级伤残,也让两个古稀之年的邻村老人对簿公堂。2023年3月,法院判决被告周某赔偿代某经济损失67065元,但周某未及时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数次督促被执行人周某履行判决义务,同时对其财产情况进行数次线上查控和线下实地调查。经线上查控,发现被执行人仅有数千元银行存款,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而双方当事人就一次性赔偿金额或分期履行的金额、期限分歧较大。在线下走访周某户籍地村委会、附近木材厂以及周某家中时,承办人得知周某偶尔在附近木材厂打零工补贴生活。执行法官多次与周某、代某,以及双方的子女沟通,在周某还款5000元后,双方仍未能就赔偿金额及履行方式达成一致意见。
之后,在“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对周某采取了拘传措施,周某女儿闻讯赶到法院执行局,主动愿意替父亲分担赔偿款,积极联系其他兄弟姐妹筹措案款。执行法官再次与申请人代某沟通,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款到账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进行案款发放,同时解冻周某银行账户,本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寿县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加大对涉民生等重点案件攻坚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把更多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