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上海金融监管部门结束征求意见,下发了《关于规范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贷款业务的通知》(简称《通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亦向监管部门核实了这份《通知》的真实性。“相比征求意见稿,对合作机构表述有所放宽。”上海一家助贷机构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通知》表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合作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时,不得授信审批、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合作机构提供的借款人借款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最终审核责任,有效履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的主体责任。客户风险评估、贷前审核、贷款审批、贷款核准发放、贷前档案建档和保管、贷款本息回收以及其他关键环节的信贷管理工作,必须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