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提出,要聚焦脱贫攻坚、铁路、公路水运、机场、水利、能源、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短板,加快推进已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
为了保障基建项目资金问题,《意见》提出财政部门要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制度,优化专项债券发行程序,合理安排发行进度。分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时,在充分考虑债务水平基础上,还要考虑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大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项目储备情况。
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意味着要加快发行地方专项债进度,积极筹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尽快补齐制约经济发展的短板。同时,合理调控发行进度,突出项目的接续性和资金的针对性,控制债务水平和把握债务偿付能力,切实保证债务资金使用的精准有效。
今年8月份以来,财政部连发三份文件,明确9月份、10月份新增专项债发行进度。同时,配合财政部政策要求,8月份银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债券参照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进一步增强银行承销意愿及配置意愿。
8月份和9月份专项债发行呈井喷式增长,品种越来越多,包括土储专项债、收费公路专项债、棚改专项债,还有轨道交通、医院、教育、垃圾处理甚至园区开发等。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已发行1.25万亿元的新增专项债。目前,2018年度新增专项债额度已接近发行完成。
天风证券固定收益分析师孙彬彬认为,对于新增专项债的额度,并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约束,2015年至2018年新增专项债额度分别为1000亿元、4000亿元、8000亿元和13500亿元,每年的增幅比较大。未来专项债的额度有可能还会继续保持比一般债更大的增幅。
孙彬彬表示,按照财政部对于限额管理的要求,每年的额度是可以超限额使用的,也就是说今年新增专项债发行的规模可以超过今年“两会”期间定下的限额的,只要将地方债的发行规模控制在累积总限额之内即可。因此,新增专项债的发行规模并不受到当年限额的约束。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09974.3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37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6185.08亿元。截至2018年9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82592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108779亿元,专项债务73813亿元;政府债券180027亿元,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2565亿元。
对于加大基建补短板力度过程可能存在的隐患,《意见》表明政府建设投资应当量力而行,加大财政约束力度,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严格项目建设条件审核,区分轻重缓急,科学有序推进。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
张依群表示,合理分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既要把握控地方债务水平,又要考虑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大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项目储备情况,有效调度,用专项债券的更大经济效益实现基础设施补短板的最大的全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