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钱瑜 刘晓梦)9月27日,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
公告显示,若公司拟根据方案中的调价机制调整资产重组发行价格,在书面报告国务院国资委后方可实施。同时,本次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完成后,相关资产注入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账户应标注“SS”标识。
一汽轿车方面表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今年9月初,一汽轿车发布重组草案,拟将一汽轿车资产置换为一汽解放的等值资产,差额部分将增发股票及现金收购。随后,深交所对此事发布问询函,一汽轿车也对此给出回复。公告显示,认为负债率与行业平均值相当,且业务更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