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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余志斌)8月14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被告购买碳汇进行环境替代性修复的方式,顺利执结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据了解,这是全市首例司法“购碳”执行案件,为下一步重庆市环境资源审判案件特别是环资公益诉讼案件的胜诉权顺利“变现”探索了新路径。
2021年4月至5月,袁某、龙某某为牟利以每株5—2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一批桉树。2021年4月28日至5月19日期间,二人在明知其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采伐共计立木蓄积34.1052立方米的速生桉,随后将滥伐所得木材装运、出售。
经鉴定,袁某、龙某某滥伐林木造成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总价值为69131.3元,生态修复(植树造林恢复)费用15089元。
公益诉讼起诉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认为,袁某、龙某某的行为对林业资源造成了损害,破坏了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袁某、龙某某连带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69131.3元,用于购买等值的“碳惠通”项目自愿减排量(CQCER)进行替代性修复;被告袁某、龙某某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15089元,向检察机关支付本案产生的生态环境资源损害鉴定费25000元,并于签订调解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在重庆市市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当天下午,经被告自愿申请,重庆五中法院在充分听取该案公益诉讼人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建议的基础上,决定同意被告申请,在案件执行环节,通过被告委托重庆征信有限公司购买等值的“碳惠通”项目自愿减排量(CQCER)的形式完成连带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69131.3元进行替代性修复的履行。最终,本案调解协议所有内容得到全部履行。
目前,经重庆五中法院环资庭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及重庆征信公司多次沟通协调,“碳惠通”平台已设计完成了与司法碳汇配套的支持软件,并即将上线林业碳汇项目。该案在具备司法购碳条件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价值作用,积极与检察机关对接协商,探索出公益环境司法诉讼案件胜诉权保障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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