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华龙网《渝事有解》栏目曾刊发《应聘货车司机却背上15万元车贷,是“以租代购”还是套路贷?——“汽车融资租赁”陷阱调查》,揭露了一起“以租代购”汽车消费“新套路”,引起不少货运司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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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发出后至今,在华龙网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和社交账号下,又陆续有不少司机向记者反映,他们在求职过程中也遭遇了相同的“套路”。
遭遇
应聘货运司机却背上贷款
“8月15日,我爸在生速物流有限公司应聘货运司机,起初被告知不租车不买车,最终却背上了14.7万元信用贷款。”8月23日,覃先生在华龙网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发帖。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随即联系上覃先生和其父亲覃斌(化名)。
“生速物流一周姓人员在未提供合同内容,未解释清楚合同条款的情况下,让我按要求录制了一段视频,大意说有稳定收入,并以此办理了信用贷款。”覃斌称,通过这般操作,周姓人员引导其与亦生通(重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汽车代购合同,合同还约定这辆车要挂靠公司,上公司户。
“起初说开公司的车,只需要抢单开车就行,不用装卸货,每月保底收入1万左右,结果成了‘以租代购’,有点难以接受。”覃斌说,“我们多次找寻两家公司沟通希望退车,两边都不同意调解。”
协调无果之下,覃先生在网上看到了华龙网《渝事有解》此前刊发的相关报道,“希望为司机发声,更希望有个安全的求职环境,帮大家擦亮眼睛”。
记者辗转联系上生速物流有限公司和亦生通(重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得知记者来意,两方均挂断了电话。目前,覃先生已求助警方,并咨询了多位律师。
套路
打着高薪招聘名义卖车
覃先生的遭遇不是个例。一段时间以来,多地曝光针对货运司机、外卖骑手等为对象的“以租代购”求职陷阱案例。
记者以“以租代购”“货运司机”等关键词在华龙网重庆网络问政平台检索,类似投诉从2019年至今多次发生。
浏览这些投诉内容,不难发现其中掩藏的“套路”:
——应聘时,多数货车司机被部分网络平台、货运公司的“稳定货源”“月薪过万”“公司有车”等条件吸引,多为口头承诺。
——过程中,司机被引导以个人信用贷款购买货运车辆,以供“入职”使用。期间,除司机应聘的货运物流公司外,还会冒出金融租赁、汽车销售等多个公司,但合同难见、条款未知,车辆还要上公司户,挂靠在公司,司机每月需偿还数千元的贷款。
——提车后,司机遭遇接活难、退车难、退款难等情况,收入未达之前承诺,却背负高额债务。
不少自称货车司机的用户留言表示,自己曾有类似遭遇,呼吁监管部门加大力度整治此类现象,好让物流行业更健康、稳定地发展。
警惕
物流领域贷款购车有风险
8月25日,记者在多个招聘网站以“货运司机”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有多家物流公司发布招聘信息。多数公司的招聘要求为“不限经验、不限学历,有C1驾驶证即可”,同时表示货源充足,有固定仓库,不需要司机装卸货物,给出的工资基本都是8000元至12000元/月。
中国物流学会常务理事熊文杰曾解释,招聘公司若是给出了高于行情平均水平线甚至翻倍的薪酬,那么,90%以上是骗局,此类公司就是拿捏了货车司机急于找活干的心理,用高薪为诱饵行骗。
本想获得高薪收入,却欠下高额贷款,甚至有求职者因此被告上法庭,或遭遇恶意催收。
5月29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关于防范物流领域贷款购车纠纷的风险提示,提醒货运、物流等行业的从业人员审慎借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切勿轻信保底收入、无条件退车等口头承诺,切勿轻信“代理维权”骗局。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朱远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汽车融资租赁总体上是一种金融服务,许多消费者通过这种新型的购车方式,从事网约车等服务。作为承租人,在承租期没有届满之前,车辆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分离的,承租人只拥有车辆的使用权。这类合同由于合同期长,出租人、承租人、车辆三者都存在变数,风险概率较大。期间,如果因为公司经营不善跑路,或者出现其他债权人查封融资租赁公司资产等情况,作为租赁物的车辆也有可能被查封,承租人的利益就很难得到保证。
重庆坤源恒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璇建议求职者,在面对此类岗位招聘时,最好注意一下招聘方是否具有真实的建立劳动关系的意图。其次,劳动者最好不要随意与招聘方签订与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无关的合同或者协议。最后,建议应聘之前,进入相关的司法网站,查询一下招聘方以往是否涉及相应司法案件。
短评:
“以租代购”不能挂羊头卖狗肉
“以租代购”本质上有利于减轻货车司机的资金压力,挣钱、买车两不误。然而,“以租代购”存在被恶意利用的现象,挂羊头卖狗肉。不少货运司机求职者不仅遭遇钱车两空,还背上了贷款。
梳理公开报道,此类招聘多发生在物流领域,手段较一致,套路较清晰:
出面招聘的货运物流公司只是第一位“中介”,通过话术将求职者引向汽车销售公司。汽车销售公司的作用,主要是让应聘者与金融租赁公司签下“以租代购”协议,高价购买车辆后再以担保为由,让购车人将车辆挂靠在货运物流公司。
最终,招聘公司可在派单提成中获得服务费、会员费等,并获得还贷期间的车辆所有权;车行以高价卖出了电动车;金融租赁公司获得信用贷款和利息。整个链条上,只有购车人实际利益可能受损。
可以看到,这些“以租代购”,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以租代购,而是偷换概念,诱导求职者贷款购车。相关公司也正是吃准了货运司机、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知识不足、维权意识不强的特点,利用手机APP来降低其防范“免疫力”,钻了法律的空子。
要破解这一现象,除了劳动者自身需擦亮眼睛外,各平台应及时释疑,加强识别,提醒广大求职者从官方渠道应聘。各地人社、公安、市场、金融监管等部门,需携手应对这一“新套路”,加强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斩断物流领域“以租代购”背后的猫腻。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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