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高通宣布,中国福州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了高通针对苹果公司四家中国子公司提出的两个诉中临时禁令,要求他们立即停止针对高通两项专利的、包括在中国进口、销售和许诺销售未经授权的产品的侵权行为。相关产品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所涉的两项专利之前已经在专利无效程序中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有效。
高通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唐·罗森博格表示:“我们十分珍视与客户的关系,不倾向于通过诉讼向法院寻求支持,但我们也对保护知识产权的必要性坚信不疑。苹果公司一直从我们的知识产权中获益,但却拒绝为此向我们支付费用。这些法庭判决是对高通广泛的专利组合实力的进一步认可。“
该案所涉专利使消费者能够调整和重设照片的大小和外观、以及在手机上浏览、寻找和退出应用时通过触摸屏对应用进行管理。
中国和全球其它法域的司法机构目前正在对针对苹果公司侵犯其它高通专利的类似救济请求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