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总股本15%的股票。本次转让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2019年4月9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最终转让价格以公开征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的结果为准。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将发生变更。格力集团后续将进一步研究制定公开征集转让的具体方案,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的批准,是否能取得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据格力电器去年三季报,截至2018年9月30日,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格力电器18.22%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由核心渠道经销商组建的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格力电器8.91%的股权,为第二大股东;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陆股通)、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格力电器7.86%、2.99%、1.92%的股权,分别为第三、第四、第五大股东。WIND统计显示,格力电器近30个交易日的均价为45.75元/股,照此计算,其15%的股权的市值将达到412.8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