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截至2020年2月14日,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明骏”)及其一致行动人董明珠质押股份共计9.46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99.91%。
公告显示,2020年2月14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公司股东珠海明骏发来的告知函,获悉珠海明骏将其持有公司的902,359,632股股票质押给招商银行。
此次质押包含珠海明骏的15%股份,占其所持股份100%;董明珠的0.74%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9.91%。
不过,珠海明骏的此次质押举动,并不是为了套取现金,而是为了给此前的贷款作担保。
据公开资料显示,珠海明骏受让格力电器15%的股份,斥资合计人民币416.62亿元,珠海明骏协议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自筹资金来源为珠海明骏银行贷款。
2019年12月,珠海明骏曾与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等合计七家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贷款总额为208.31亿元。
此前2月3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格力集团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后,珠海明骏将持有公司15%股份,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格力集团将持有公司3.22%股份,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公司将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