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发生了一件让人瞠目结舌的事,一名13岁少年人小胆儿大,偷开邻居奥迪车去上学,竟安然无恙,来去自如!
“警察同志,我的车被盗了。”
10月16日10时许,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派出所接到市民陈女士报警,称于10月15日9时许,她将自家黑色奥迪牌小车停放在双福某小区车库,待到次日8时40分许,她去开车时,发现车辆竟然消失不见了。
接警后,双福派出所立即组织案侦骨干展开调查。办案民警经过摸排走访,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发现,该车由一年轻男子于15日20时许从车库驶离。根据调查掌握的信息,通过技术手段,办案民警迅速锁定了家住该小区的13岁少年周某。
办案民警经过深入分析,进一步掌握了嫌疑人周某的活动轨迹,决定守株待兔。16日19时许,果不其然,在双福恒大影城路边,嫌疑人周某出现在民警的视野中,民警上前一举将其抓获。
原来,周某是先锋某小学的六年级学生,父母双亡后,便跟着亲生姐姐生活。
15日19时许,周某在恒大车库准备上楼回家时,顺手去拉了身旁停放的这辆奥迪车的车门,没想到车门竟然被意外拉开,并且车钥匙就放在中控台上。
周某平时上学路远,眼见这辆车可以为自己所用,自己也有过一次驾驶自家车辆的经验,心里便打起了小算盘。
随后,他便拿了钥匙,将车辆开到小区外恒大影城的车库内,然后就回家了。
16日早上,周某按照自己的既定计划,沿着九龙、行政中心、通泰门到先锋的路线,将车开到先锋,随后将车停放在学校对面小区,便去上学了。
下午放学后,周某又驾驶该车原路返回到双福,并再次将车停在恒大影城车库,准备第二天继续使用。可就在此时,周某被在此蹲守多时的民警抓获。
经查,车辆上无财物被盗,车身有一处轻微擦刮。因周某系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其偷开机动车的行为不予处罚。民警对周某进行了严肃的法制教育,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于给车主造成的损失,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网友评论
有些网友感叹这个小孩子的车技:人小鬼大,车技还不差
但也有网友觉得口头教育太轻了:这个应该算构成盗窃罪了吧!算不算偷盗?怎么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开车的事情屡见不鲜。
无独有偶,今年9月25日上午7时许,通城县马港镇村民焦女士拨打110报警称:13岁的儿子偷拿家里的车钥匙,驾驶一辆黑色奥迪轿车不知去向。
接到报警后,通城警方迅速调集路面执勤的交巡警展开搜查,并通过视频监控查看。
8时许,通城县公安局巡逻大队民警在该县隽水大桥某酒店门口发现了疑似事发车辆。
当民警打开车门,发现5名未成年人正在车内熟睡。随后,这5名未成年人连同车辆被带回交警大队,进行调查询问。
事发当天,吴某趁家长熟睡时拿走了家里的黑色奥迪车钥匙,邀约4名未成年同伴从马港镇某村驾驶至锡山顶上兜风,下山后因疲劳将车停在某酒店门口休息。
延伸阅读:未成年人开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危害
未成年人由于其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未经过正规的机动车驾驶资格培训、考试,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
由于未成年人未经过系统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交通安全知识极度贫乏,根本谈不上对交通安全法规的自觉遵守,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横冲直撞”,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恶化了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对正常通行的交通参与人生命、财产构成严重的威胁。
未成年人未经过系统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驾驶技能培训,既不懂交规,又不懂操作。当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手足无措,极容易酿成交通事故悲剧。其次,由于未成年人好表现的心理,往往是邀请其他更多的未成年人朋友搭乘其驾驶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事故,人员伤亡惨重。